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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sina新聞
房拆6年未獲賠 是否違建在扯皮
裡水鎮政府:不符補償標準
律師建議李女士申請確權來爭取獲賠
村裡房子被拆遷瞭,卻沒有拿到一分賠償。鎮政府給的解釋是房子是違建,不符合賠償標準。因武廣鐵路客運專線裡水段的建設而引發的村居拆遷,南海區裡水鎮洲村村民李女士與村小組、裡水鎮政府產生的拆遷補償矛盾延綿6年尚未解決。而律師建議,李女士可以申請向法院對房屋進行確權,來爭取獲得賠償的可能。
現狀:舉頭列車過,腳下剩瓦礫
裡水鎮洲村沃秀街二巷一號旁,有一扇銹跡斑斑的鐵門。今年11月28日下午,村民李女士站在鐵門前,她用力掰動門上的推拉門鎖,鐵門吱啦作響。2008年6月之前,通過這扇門,村民李女士就能回到自己的傢。如今在她傢的原址上,還剩下殘垣、瓦礫和野草。
2005年武廣鐵路正式開工,路線經過南海裡水鎮。為瞭配合鐵路建設,一條征地紅線從洲村穿村而過,村民李女士傢的兩棟房屋就處在紅線范圍之內。
當年3月份,李女士就接到裡水鎮國土房管所的拆遷通知。通知上稱,紅線內的建築物被拆遷後,國土所將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給與補償。
如今,武廣鐵路早已經正式通車,而拆遷補償卻依然沒有到手。站在老傢的舊址上,李女士向記者訴說,她6年來索求賠償時經歷的種種苦楚,而時速可到300公裡的列車從頭頂呼嘯而過,留下隆隆回響,將她的聲音淹沒。
爭議:60多年前的“房產證”能否作為索賠依據
2008年5月,拆遷工作進入瞭最後關頭。同樣有武廣線拆遷任務的南海大瀝鎮政府為瞭鼓勵剩餘的拆遷戶搬遷,推出瞭實施獎勵的辦法:如果拆遷戶提前搬遷,那麼在原有2500元每平方米的補助基礎上,最高可獎勵400元每平方米。
李女士的稱,裡水鎮也出臺瞭相似的補償標準,“有房產證的補償2500元每平方米,沒房產證的1500元每平方米。”在村民中,這個說法的流傳度甚廣,但是沒有得到裡水鎮政府的印證。
而李女士的補償要求甚至高於政府補償標準。她在舉報材料中寫明,她共有面積為122平方米和40平方米的兩棟房屋,各應該可以獲得補償47萬元和20萬元。
但是李女士也沒有如願得到補償款。2008年6月份,洲村有18間建築物被鎮政府認定為違章建築而拆除,李女士的兩間房屋也在其間。
按照裡水鎮政府信訪辦公室答復的文件顯示,想要獲得拆遷賠償,李女士需要提供房屋土地證和房產證或者村委會和村小組同意用地許可證和購地依據證明。
而事實上,李女士能提供的隻有一份落款時間是1953年的土地房產所有證,和兩份2004年蓋有洲村村民小組公章的建房申請審批表。但是鎮政府並不認可這兩份文件。
疑問:為何沒有辦理新土地證
裡水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世紀80年代土改之後,村民可以以原先的土地房產所有證去鎮政府更換新的土地證,但是首先要經過村委會的批準。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曾要求村委開具相關批準,但是村小組並沒有同意,“80年代之後,隻有少部分人能辦理新的土地證。”李女士說。
為何村委不批準,記者抱著疑問上門找洲村村委會尋求解答,但是該村委的負責人並沒有給與正面回應。
部門回應:過去地契已失效
南都記者向裡水鎮國土所的工作人員詢問判定違建的標準,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1988年的時候國傢就發佈公告,告訴村民要換土地證瞭,到2008年的時候都過去20年瞭,已經是逾期,算是自動放棄土地所有權。”
但這位負責人也告訴記者,上世紀50年代的房產土地所有證,在土改之後,就失去瞭法律效力,鎮政府不能關於汽車貸款與條件依照這份文件給與賠償。但是他也認為,村民可以憑借這份房產土地所有證來鎮政府辦理換證,但是事先需要村委會批示。
“事情過去這麼多年,我們也需要查找資料才能搞清楚。”對於當年的公告時限、經辦人等細節,裡水鎮工作人員表示要詳細查證之後才能給記者回復。
有同屬違建性質的獲得賠償
然而在當作違規建築拆除的18間建築業主當中,已經有3戶得到瞭賠款。據村民李女士稱,他們獲賠的數額從4萬到11萬不等,這讓她頗為心裡不平衡:“他們的地跟我不一樣,我這是私有的,他們那是租來的,但是都有賠償金!”
記者聯系到其中一戶江姓人傢,對方告訴記者,自傢房屋被拆除前有300多平方米,但是並不是自傢宅基地,“我是跟村裡租來的,拿到錢就算瞭,總比一分都沒有好。”但是他也承認,裡水鎮在給與這筆賠償時,並沒有說明這筆錢究竟是什麼樣屬性的賠償。
3戶村民獲得賠償的說法得到瞭裡水鎮政府的證實。但是裡水鎮政府官方否認瞭這筆錢是武廣高鐵的賠償款,她稱當時村民有養殖場在拆遷過程中被拆,賠償屬於對拆除養殖場的賠款,也可能是一筆有安撫性質的賠償金。
[律師聲音]
觀點一:確權後有望得到補償
多年老傢被拆,是否換證超過時效期就無法得到補償?南都記者聯系到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他對記者表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限定的換證時效,隻要李女士的房子是建在地契所規定的范圍內,那麼房屋就隻是沒有確權,現在立即到法院申請確權,她仍然有希望獲得拆遷補償。
張揚告訴記者,在2007年李女士房屋被拆除時,那兩間房的確屬於“違章建築”,因為無論農村宅基地還是城鎮用地都需要在1988年土改之後換證,“否則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得不到政府的確認。”但是張律師也強調瞭,他認為從法律上來說這個換證的期限並沒有結束,李女士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確權,再去辦理土地證,最後向政府追回拆遷補償。
觀點二:被判違建也正常
對於是否能換證,廣東唯傑律師事務所的郭旺生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廣東省土地證書頒發辦法第六、九、十條,“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當地國土管理部門申領(換領)土地證書,或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辦理。第九條領證(換證)工作截止於1992年底。逾期不辦理領證(換證)手續又不申請暫緩辦理的,原批準用地證件或土地證書作廢,其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受法律保護。”他認為李女士的兩間房因沒換證被判為違章建築也屬正常。
采寫:南都見實記者 何潤萱 記者 張馳
房拆6年未獲賠 是否違建在扯皮
裡水鎮政府:不符補償標準
律師建議李女士申請確權來爭取獲賠
村裡房子被拆遷瞭,卻沒有拿到一分賠償。鎮政府給的解釋是房子是違建,不符合賠償標準。因武廣鐵路客運專線裡水段的建設而引發的村居拆遷,南海區裡水鎮洲村村民李女士與村小組、裡水鎮政府產生的拆遷補償矛盾延綿6年尚未解決。而律師建議,李女士可以申請向法院對房屋進行確權,來爭取獲得賠償的可能。
現狀:舉頭列車過,腳下剩瓦礫
裡水鎮洲村沃秀街二巷一號旁,有一扇銹跡斑斑的鐵門。今年11月28日下午,村民李女士站在鐵門前,她用力掰動門上的推拉門鎖,鐵門吱啦作響。2008年6月之前,通過這扇門,村民李女士就能回到自己的傢。如今在她傢的原址上,還剩下殘垣、瓦礫和野草。
2005年武廣鐵路正式開工,路線經過南海裡水鎮。為瞭配合鐵路建設,一條征地紅線從洲村穿村而過,村民李女士傢的兩棟房屋就處在紅線范圍之內。
當年3月份,李女士就接到裡水鎮國土房管所的拆遷通知。通知上稱,紅線內的建築物被拆遷後,國土所將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給與補償。
如今,武廣鐵路早已經正式通車,而拆遷補償卻依然沒有到手。站在老傢的舊址上,李女士向記者訴說,她6年來索求賠償時經歷的種種苦楚,而時速可到300公裡的列車從頭頂呼嘯而過,留下隆隆回響,將她的聲音淹沒。
爭議:60多年前的“房產證”能否作為索賠依據
2008年5月,拆遷工作進入瞭最後關頭。同樣有武廣線拆遷任務的南海大瀝鎮政府為瞭鼓勵剩餘的拆遷戶搬遷,推出瞭實施獎勵的辦法:如果拆遷戶提前搬遷,那麼在原有2500元每平方米的補助基礎上,最高可獎勵400元每平方米。
李女士的稱,裡水鎮也出臺瞭相似的補償標準,“有房產證的補償2500元每平方米,沒房產證的1500元每平方米。”在村民中,這個說法的流傳度甚廣,但是沒有得到裡水鎮政府的印證。
而李女士的補償要求甚至高於政府補償標準。她在舉報材料中寫明,她共有面積為122平方米和40平方米的兩棟房屋,各應該可以獲得補償47萬元和20萬元。
但是李女士也沒有如願得到補償款。2008年6月份,洲村有18間建築物被鎮政府認定為違章建築而拆除,李女士的兩間房屋也在其間。
按照裡水鎮政府信訪辦公室答復的文件顯示,想要獲得拆遷賠償,李女士需要提供房屋土地證和房產證或者村委會和村小組同意用地許可證和購地依據證明。
而事實上,李女士能提供的隻有一份落款時間是1953年的土地房產所有證,和兩份2004年蓋有洲村村民小組公章的建房申請審批表。但是鎮政府並不認可這兩份文件。
疑問:為何沒有辦理新土地證
裡水鎮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世紀80年代土改之後,村民可以以原先的土地房產所有證去鎮政府更換新的土地證,但是首先要經過村委會的批準。
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曾要求村委開具相關批準,但是村小組並沒有同意,“80年代之後,隻有少部分人能辦理新的土地證。”李女士說。
為何村委不批準,記者抱著疑問上門找洲村村委會尋求解答,但是該村委的負責人並沒有給與正面回應。
部門回應:過去地契已失效
南都記者向裡水鎮國土所的工作人員詢問判定違建的標準,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1988年的時候國傢就發佈公告,告訴村民要換土地證瞭,到2008年的時候都過去20年瞭,已經是逾期,算是自動放棄土地所有權。”
但這位負責人也告訴記者,上世紀50年代的房產土地所有證,在土改之後,就失去瞭法律效力,鎮政府不能關於汽車貸款與條件依照這份文件給與賠償。但是他也認為,村民可以憑借這份房產土地所有證來鎮政府辦理換證,但是事先需要村委會批示。
“事情過去這麼多年,我們也需要查找資料才能搞清楚。”對於當年的公告時限、經辦人等細節,裡水鎮工作人員表示要詳細查證之後才能給記者回復。
有同屬違建性質的獲得賠償
然而在當作違規建築拆除的18間建築業主當中,已經有3戶得到瞭賠款。據村民李女士稱,他們獲賠的數額從4萬到11萬不等,這讓她頗為心裡不平衡:“他們的地跟我不一樣,我這是私有的,他們那是租來的,但是都有賠償金!”
記者聯系到其中一戶江姓人傢,對方告訴記者,自傢房屋被拆除前有300多平方米,但是並不是自傢宅基地,“我是跟村裡租來的,拿到錢就算瞭,總比一分都沒有好。”但是他也承認,裡水鎮在給與這筆賠償時,並沒有說明這筆錢究竟是什麼樣屬性的賠償。
3戶村民獲得賠償的說法得到瞭裡水鎮政府的證實。但是裡水鎮政府官方否認瞭這筆錢是武廣高鐵的賠償款,她稱當時村民有養殖場在拆遷過程中被拆,賠償屬於對拆除養殖場的賠款,也可能是一筆有安撫性質的賠償金。
[律師聲音]
觀點一:確權後有望得到補償
多年老傢被拆,是否換證超過時效期就無法得到補償?南都記者聯系到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他對記者表示,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限定的換證時效,隻要李女士的房子是建在地契所規定的范圍內,那麼房屋就隻是沒有確權,現在立即到法院申請確權,她仍然有希望獲得拆遷補償。
張揚告訴記者,在2007年李女士房屋被拆除時,那兩間房的確屬於“違章建築”,因為無論農村宅基地還是城鎮用地都需要在1988年土改之後換證,“否則這個房屋的所有權就得不到政府的確認。”但是張律師也強調瞭,他認為從法律上來說這個換證的期限並沒有結束,李女士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確權,再去辦理土地證,最後向政府追回拆遷補償。
觀點二:被判違建也正常
對於是否能換證,廣東唯傑律師事務所的郭旺生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廣東省土地證書頒發辦法第六、九、十條,“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當地國土管理部門申領(換領)土地證書,或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辦理。第九條領證(換證)工作截止於1992年底。逾期不辦理領證(換證)手續又不申請暫緩辦理的,原批準用地證件或土地證書作廢,其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受法律保護。”他認為李女士的兩間房因沒換證被判為違章建築也屬正常。
采寫:南都見實記者 何潤萱 記者 張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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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12-03/08395945707760556756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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